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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林区法院采取三条措施掀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新高潮

来源:庆阳林区法院 作者:黄晓菲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10/13 15:12: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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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下午,林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传达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全国五个高院 (辽宁、上海、江苏、福建、四川)的交流发言讲话。会上,林区法院院长慕若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十个理解和正确把握”,要求干警重点掌握在新形式下一些新的司法理念和观点,着重强调了人民法院指导思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法院工作主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工作方针: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司法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总体工作思路: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原则: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提出能动司法理念等。

林区法院为干警订购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教育参阅材料,院长慕若舟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作了动员和安排。紧紧围绕“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就此次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结合本院当前工作,提出三点要求:1、紧密联系林区法院工作实际,努力在提高审判质量,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2、突出林区法院工作的重点,抓住中层干部的思想大转变、大提升,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讲课,带头实践。3、要和当前林区法院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和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教育活动和当前的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