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及省、市法院的统一安排,结合该院执行案件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开展“执行攻坚会战”专项活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收案239件,结案212件,执行率88.7%。执行到位标的2711.1525万元,采取强制措施拘留4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然人70人,企业14个,查询、冻结银行存款180次,查询金额120万元,初步破解了执行难,有效的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庆阳林区法院执行法官被群众称赞为“子午岭林区的正义守护神”。
创新管理 整合资源
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直接主管。首先动员全院力量开展执行攻坚会战,确定人员,分配任务,明确责任,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其次,整合力量、充实队伍。为了克服案多人少的现实困难,院领导对执行人员的工作管理模式做出了探索性的调整。把执行局与法警队合并,执行人员与司法警察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对外公开举报电话,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院长和执行局长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和突发事件,确保得到举报信息后能在第一时间赶到执行现场。再次,配齐执行装备,提高战斗力。林区法院按照省上制定的法院业务装备配备标准,为全体执行人员、司法警察配备了与执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警械、通讯、摄像等执行装备,并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执行查控系统,以及执行信息化建设,切实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多措并举 探索创新
庆阳林区法院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首先,确定了“四个一律”的执行思路,即凡进入执行程序未自动履行民事调解书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拘留措施;凡进入执行程序一个月内未自动履行民事判决书的被执行人,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凡下落不明、逃避执行的,一律作出拘留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临控;凡拒不执行、妨害公务、转移财产、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其次,林区法院针对受理的两类特定执行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较为有效的执行方案。即对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严格按照执行规定实施,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尤其是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在规定的执行期限内执结案件;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特别是双方当事人均为受害人的案件,以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为原则,以执行和解为基础,以司法救助为渠道,力争使每位受害人的胜诉权得以实现。再次,加大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机制,紧密联系,积极依靠公安机关的协助,帮助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对协助人民法院查获被执行人的公安机关给予500-1000元(每人次)的奖励,既提高了公安机关协助执行的积极性,又提高了被执行人临控查获率。
营造氛围 合力攻坚
庆阳林区法院随着民商事案件数量的激增,执行案件、信访案件与日俱增,群众反映强烈,执行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林区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通过媒体采访、曝光、信息报道、网络微信等形式,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林区法院有了新的认识,为执行工作营造了更好的社会理解支持氛围,赢得了社会各界良好的声誉。2016年林区法院先后组织实施了四次集中突击执行行动,由院长带队,执行人员、司法警察、行政人员共同参加,对复杂疑难案件、规避执行案件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利用节假日、夜晚突击执行,全体参战干警不避风雨,昼夜交叉,深入乡村、厂区,采取搜查、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手段,打“老赖”一个措手不及,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