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一场久违的瑞雪降临陇原大地。6点30分,宁县法院执行庭、审管办和法警队共10名干警迎着曙光整装出发了。今天的任务是,扣押被执行人石某13万元的大型拖拉机,拘留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和尉某。执行预案是先扣押拖拉机,再拘留案件被申请人。
警车出了法院大门,缓缓向和盛方向前行。因为下雪路滑,每遇到转弯时,车子摆来摆去。8点15分,到达第一执行现场,干警们立即控制执行标的物,向当事人送达扣押裁定,对涉案拖拉机进行检查、登记、拍照。干警的手抓在冰冷拖拉机上,霎时就被粘住了,但是检查核实工作依然严格进行。11点40分,扣押任务顺利完成。
被执行人尉某居住在偏远农村,道路崎岖,考虑到安全,干警们就近在和盛法庭做暂时休整,太阳出来晒化路面后,干警们又出发了。在距尉某家不远的地方,便衣干警先打探消息,在得知尉某在家后,大家便立即行动,进入尉某家后,其谎称是看门的邻居,干警拿出户籍证明,核实身份,其又称判决不公,拒不履行义务,而且打算逃跑,干警遂对尉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被执行人刘某时,刘某虽对判决没有异议,但在执行中一直百般抵赖,推诿、逃避执行,干警遂对其实施拘留。
拘留任务完成后,已是下午5点多钟。干警们顾不上休息,遂将尉某、刘某送押正宁县拘留所。7点多,赶到正宁县医院对被拘留人进行体检时,医生已经下班,干警便打电话联系来体检医生。体检结束时,已经9点18分。干警们又将被执行人送至郊区的拘留所,10点35分办理完关押手续,返回单位已是晚上11点30分。
案件标的物及时扣押控制,老赖终将得以惩处。近年来,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始终坚持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判决权威,倡导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和传统美德,惩处失信、违约和抵赖等违法行为为出发点,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