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在执行王某与成某买卖合同一案中,被执行人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到庭,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人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成某居住的楼房价值近四五十万元,本人为某建筑公司的工队负责人,开着奔驰轿车。林区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对其名下车辆查封扣押。
2月17日下午15时左右,执行庭刘强庭长带领执行人员,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依法将被执行人成某停放在北苑名城家属院的奔驰轿车予以扣押并拖至公安交警停车场。成某迫于法律的威摄,在该院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前,主动履行了76502元执行标的款。
林区法院此举再次警告“老赖”,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可亵渎。规避执行只是你一时的小聪明,等待你的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入狱。孰轻孰重,自己掂量掂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