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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的一天

来源: 作者:贺鑫 黄建国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3/16 5:04: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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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点30分,在单位食堂就餐时,听说两名法官要下乡执行案件,经提议他们同意我们跟随一探究竟。

8点25分,收拾停当,赶到执行庭一看,他们的办公桌前分别围着好几个当事人,提供执行线索,申报可供执行财产,询问案件执行进度……。看来,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出发了。

直到10点27分,我们才动身出发,驱车沿川西行。路上法官老罗介绍说,他主要负责县城西南部4个乡镇的案件执行,今年以来已经接到40件执行案子,今天要去执行的有5个案子,小胡法官协助。因这5个案子涉及的9个被执行人星散分布在茹河、洪河两川及郭原乡、平泉镇两塬,为了赶时间,拟定行动路线从东向西,再向南,然后又向东一大圈。

说话间,警车已从山路盘旋而上到塬面,一路驶往郭原乡。这时,老罗开始挨个联系一个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的4个被执行人。这4人分处郭原乡4个行政村,第一人在新城乡赶集,同意尽快到郭原乡街道来协商,第二人在西京医院查病,过两天才能回来,第三人电话无人接听。第四人电话由妻子接听,说是被执行人就在村子附近,12点要回家吃饭呢。老罗临时决定,“这个当事人70多岁了,我们先到他家里去一趟。”

    11点35分,经郭原乡街道,向北下山到茹河川道,路遇两辆大货车卸货,一时半会儿无法通过。好在群众理解,同意从田地绕行,十几分钟后得以继续前行。先后向4名群众问路,淌过一条河流,再爬上半山腰。

    12点36分,第四个被执行人家里。经说明事由,老人家还是爽快明理,同意执行3000元,但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为由,请求申请人放弃二百来元零头及诉讼费。

    老罗电话征得申请人同意。老人家只有一千来元钱,提出跟随执行车辆到郭原乡信用社取款。

    13点41分,老人在乡上信用社取款履行执行义务,老罗在一旁等候。期间,第一个被执行人骑摩托车从新城镇赶来了。交谈中,他提出工程质量存在瑕疵,担心达不到预期效果,老罗让他在7天后到法院与申请人当面协商执行事项。通过此人,顺利联系到在外地查病的第二个被执行人妻子,通知其转告丈夫一并到法院协商执行。还联系上了先前没有接听电话的第三个被执行人,约定40分钟后郭原街道见面。14点25分,饥肠辘辘的我们抽空子找了一家面馆填肚子。饭后不久,第三个被执行人来了,老罗抓紧时间麻利地谈完执行事宜。

    16时许,继续沿塬面西行,下到洪河川道,来到第二个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家里。被执行人王某儿子已外出多半年没有音讯,王某是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表示暂时无力执行。老罗反复讲法律规定,做思想工作,最后商定执行期限。

16点45分,老罗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苦笑着说:“平泉塬没时间去了,只能沿洪河川向东返回,顺路再捎带执行一个案子。”

17点28分,被执行人慕某家中,老罗给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动员其积极履行给付款项义务。

    17点55分,老罗、小胡从当事人慕某家里出来。

    落日熔金,山路上留下他们风尘仆仆的身影。

    18点45分,回到办公室,第一眼看到的是放在桌面上的新收的案子,没来及开灯,没顾上喝水,也没心思清理身上的尘土,老罗和小胡拿起卷宗静静地翻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