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庆阳公路管理局环县公路管理段向庆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赠送一面写着“寄情于民 高效执行”锦旗,感谢市中院派驻环县法院执行督导组一日内将其租赁给被执行人一处房屋成功腾退并交付。
11月4日上午,市中院派驻环县法院执行督导组接到申请人庆阳公路管理局环县公路管理段与被执行人环县某农技科研有限公司、缪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张治辉组长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该案不仅涉及租赁关系,要腾退房屋,还牵扯合伙关系不明、拖欠劳务费等问题,环县法院执行过程中曾多次受阻,执行陷入僵局。督导组当即传唤各方当事人前来了解案情,理清头绪,分清责任,找出症结。经过多次反复调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初步达成了腾退房屋协议。
11月4 日下午,张治辉组长带领督导组成员及双方当事人来到位于环县洪德镇河连湾村处的玄城沟道班住地,开始对租赁场地内的堆放的建材、农机具等物品进行清理腾退,并对该住地内被申请人缪某某所建的围墙、大型工棚、安装的电动门等设施协商由申请人庆阳公路管理局环县公路管理段支付相关费用后归其使用;被执行人环县某农技科研有限公司向申请人庆阳公路管理局环县公路管理段缴纳租赁费。一起争执了两三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市中院督导组一日内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均非常满意。
截止11月9日,市中院派驻环县法院执行督导组已执结案件数105件,拘留6人,执行到位标的272.77万元,传唤当事人260余人次。同时,在市中院督导组的带动下,环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加班加点,连续作战,执行了一大批骨头案,使得环县法院案件执结率由督导组进驻前的46.5%,提升到了72,.1%,市中院执行督导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