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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人民法院2018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庆阳中院 发布时间:2018/2/28 16:02: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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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原县人民法院系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4、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5、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7、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情况。

镇原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纪检组(监察室)、速裁中心、行政庭、执行庭、立案庭、审监庭、政工科、研究室、法警队、信访室、办公室、审管办十四个庭(室、科、队)一个中心。下设孟坝法庭、平泉法庭、屯字法庭、开边法庭、新城法庭、三岔法庭、新集法庭、上肖法庭八个基层法庭。本年度没有增减变动。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镇原县人民法院是由县编委审批的行政单位,机关核定政法编制83人,工勤人员10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3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本年度退休人员共2人 。

二、部门汇总预算情况

2018年镇原县人民法院预算收入143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1.42万元。预算支出1431.42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1.42万元,与2017年1045.43万元相比,增加385.99万元,增长36.92%。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提标和工资普调、职务晋升等政策。

四、机关运行经费

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 133.16万元,其中:办公费4.72万元,水电费6.02万元,邮电费9.43万元,取暖费9.02万元,差旅费70.23万元,维修(护)费3.63万元,福利费9.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厅对出国经费实行单项审批、切块管理制度,未下达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4万元,预计公务接待52次,人数605人;与2017年9.6万元相比减少5.76万元,减少15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20.28万元,与2017年49.8万元相比减少29.52万元,减少145.5%。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办核定我院执法执勤用车13辆,与2017年相比下降18.7%,相应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会议费:2018年未预算会议费,与2017年8万元相比减少8万元,减少100%。

培训费:培训费3.66万元,与2017年5.2万元相比减少1.54万元,减少42%。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4556381.11元。其中:办公用房8186.70平方米,价值15032744.41元。法院共有车辆13辆,价值2254943元。

2、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镇原县人民法院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镇原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镇原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镇原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镇原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镇原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镇原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动下,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审判流程、庭审、执行信息、裁判文书等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司法服务便捷、高效,法官办案透明、公正,审判管理科学、精准,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关于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的意见>的落实方案》《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及10项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镇原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财务预算公开表.docx


镇原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