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华池县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也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负责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及再审案件;
(三) 负责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本院刑事、民事、行政等再审案件;
(四)负责审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重审案件;
(五)负责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应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县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六)负责依据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审查立案、案件流程管理、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等工作;
(七)负责抓好法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八) 负责办理县委、人大以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包括: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基层人民法庭(悦乐、元城、五蛟、林镇)。现有中央政法编制46人,工勤超编人员1人,聘用制书记员16人,县管事业人员17人,外聘临时人员22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66.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59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本年并入了县级财政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1924.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1.75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2028.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7.6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92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3.99万元,占82.83%;其他收入330.50万元,占17.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2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7.35万元,占79.24%;项目支出421.19万元,占20.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61.1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3.49万元,下降9.9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7.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8.76%,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70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3.1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录入两名公务员,全院人员工资普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40万元,支出决算为7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社会保障缴费未能及时支出,本年支出含上年结转。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62万元,支出决算为6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医疗费用支出一半,后半年费用未能及时缴纳,上年结转本年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99万元,支出决算为5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积金因调整暂缓支出,上年结转本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0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2名公务员,预算时人员录取通知未能下达全院人员工资普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25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87万元,下降41.32%,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缩减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及服务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取暖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36万元,支出决算为7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8%,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维修维护及保险费年底未报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预算数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出国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5.52万元,支出决算为6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8%,决算数预算数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维修维护及保险费年底未报销。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决算数预算数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采购价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60.52万元,支出决算为5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4%,决算数预算数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维修维护及保险费年底未报销。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完全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1,13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赁费、福利费、工会经费、 维修(护)费、取暖费、邮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培训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印刷费、委托业务费、 水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专用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88万元,下降41.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组织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114.29%,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培训频次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52%。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我院预算支出项目为3个,当年项目年初预算数297万元,全年预算数359.8万元,实际支出数297.86元,执行率82.78%。通过自评,有2个项目结果为“优”,1个项目结果为“良”。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庭运维费及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5.9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4 万元,执行数为182.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高;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分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基本未偏离。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3.9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1.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高;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分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基本未偏离。业务费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8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的5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二是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分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积极规划业务费支出,但由于项目安排较慢,资金支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加大项目力度,按时支付项目经费,保证全院工作的开展。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华池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附件3:华池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