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审判如下案件: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2)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5)负责审判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督察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监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立案庭、信访室、司法技术处、法警支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50.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9.41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2023开展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项目,申请全省法院维修改造专项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55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0.26万元,占86.37%;其他收入620.31万元,占13.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26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6.91万元,占74.31%;项目支出1094.60万元,占25.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3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29.66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2023开展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项目,申请全省法院维修改造专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3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2023开展审判法庭维修改造项目,申请全省法院维修改造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117.33万元,占85.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63万元,占5.26%;卫生健康支出126.15万元,占3.46%;住房保障支出206.09万元,占5.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78.45万元,支出决算为364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4.29万元,支出决算为311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人员政策性增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39万元,支出决算为19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干警尚未入编,无法缴纳社保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干警尚未入编,无法缴纳社保。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9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干警公积金基数未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53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公积金、社保拨款增加等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9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1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1.18万元,支出决算为87.6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6万元,增长49.5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警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82.5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要求,进一步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4万元,增长46.3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警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警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要求,进一步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出差较上年增加,业务车辆维修费及燃油费较上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6.18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128.0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来我院交流学习、督查、调研等事项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无外事接待事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事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52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1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3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会议减少,2023年开始正常开展会议活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8万元,增长892.02%,主要原因是我院组织干警开展素质提升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6%。组织开展了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综合评价与分析,2023年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5.96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省法院业务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执行数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单位正常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给工作人员提供安全,良好的司法工作环境,完成对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打造全省法院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助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目标设置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次绩效自评综合评定2023年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100分,绩效等级为“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五个一级指标,下设8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pdf
附件2:庆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庆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xlsx